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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学思践悟十九大】乡村振兴离不开生态宜居好环境
更新时间:2018/4/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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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,其中实现生态宜居的好环境是一项重要任务。随着时代的发展,人们对于农村的要求,不仅要提供充足、安全的农产品,而且要提供清洁的空气、恬静的田园风光等生态产品,还要提供农耕文化、乡愁等精神产品。满足这些需求,离不开生态宜居的好环境。


    应当说,近年来农村水、电、路等基础设施条件的改善,以及免费义务教育、新农合、新农保等基本公共服务从无到有的变化等,都为实现生态宜居打下了坚实的基础。但不可否认的是,当前许多农村还普遍存在超采地下水以抗旱夺丰收、大量施用化肥农药以获取高产等现象,农业面源污染严重,土壤环境恶化;不少村民仍有杂物乱堆、垃圾乱倒、污水乱泼等行为,迷信赌博屡屡出现,陈规陋俗依然尚存。这些都是打造生态宜居好环境的着力点和主攻方向。


    打造生态宜居好环境,首先要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。把乡村治理得干干净净,以崭新的面貌来展现新农村生态宜居的生活。这其实也是用实际行动落实十九大精神。抓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、土壤环境保护等工作,需要综合施策,分类推进,也亟须建立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、加强对农业生产者的规范和约束,更为关键的是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,使农民从绿色发展中得到真金白银,进而使绿色生产成为农民的自觉行动。  


    打造生态宜居好环境,要规划与建设同步考虑。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,充分尊重田、塘、梗、丘、园、林、路等生态要素,打造山水与休闲宜居一体的生态网络;注重乡土味道,保留乡村风貌;科学编制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和村庄规划,统筹兼顾乡村生产、生活、生态和谐发展,凸显村镇特色,构建美丽乡村产业布局的空间骨架。


    同时,还要重视乡风文明建设。教育和倡导广大村民树立和践行“务实、守信、崇学、向善”的价值观,深入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,把提高农民群众生态文明素养作为重中之重。结合农村乡风文明评议,开展群众性生态文明创建活动;开辟生态文化阵地,形成农村生态文明新风尚;推行以村党组织为核心和民主选举法制化、民主决策程序化、民主管理规范化、民主监督制度化为内容的工作机制,实行民主理村,依法治村。


    打造生态宜居好环境,让农业更绿农村更美农民更幸福,需要广大基层干部和乡村百姓“撸起袖子加油干”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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